查看原文
其他

特护老人半夜坠床身亡,家属质疑养老院未按标准提供服务,法院判了

养老律师 养老运营消消乐
2024-10-08

图源:摄图网


本公众号所有原创文章均已开通 快捷转载(无需开白),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直接转载


近期看到这么一个案件。说的是养老院一重度2级护理老人在半夜突然坠床,最终抢救无效死亡。家属质疑养老院未按标准提供特护服务,未尽到妥善管理及看护义务,遂将养老院起诉至当地法院,要求养老院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30万余元


养老院和家属,双方各有说法,究竟谁该担责?


案情介绍


黄某76岁,年老体弱,经朋友介绍,黄某之子黄某量把父亲黄某送到某养老院。某黄患有认知症、糖尿病、高血压等多种慢性病,入住前,养老院给黄某做了详细评估检查,根据黄某的健康状况,养老院评估其为重度2级护理


双方签署了《养老院免责协议》《养老院入住协议书》《养老院护理级别协议》《入住风险告知书》等,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了明确规定。双方约定由老人或其子女每月支付一定数额服务费,养老机构为其提供养老服务。


某天深夜,黄某起床如厕时竟不慎坠床,养老院夜班护理员发现后立即拨打120急求电话,也通知了家属并将老人送往医院检查医治,医院诊断黄某有头部外伤、创伤性脑出血等症状,后因呼吸衰竭死亡


事后,黄某之子黄某亮认为养老院未按标准提供特护服务,未依约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疏于管理未尽到看护责任,对事故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故起诉要求养老院赔偿医疗费、陪护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30万余元


养老院负责人认为:养老院发现老人坠床后,及时送医治疗并通知了家属,还垫付了医疗费用,已尽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护理床一侧没安装护栏,主要是考虑能让老人便捷地上下床,且和家属签署了免责条款,当时黄某是未按呼叫铃而自行下床。故请求驳回黄某之子对养老院的诉请。


案件争议


本案属于老年人在养老机构托养期间坠床死亡引发的养老服务纠纷案件,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养老院作为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人,是否存在过错及对老年人摔伤后果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老人家属认为养老机构未按特护标准提供对应服务,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未尽护理之责,存在重大过错。



审理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


1、养老机构作为提供养老服务的专业机构,提供对应级别护理服务系其应尽的合同义务。养老机构应尽到充分注意义务而黄某坠床存在安全管理上的漏洞,故能够认定养老机构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过错。养老机构应对坠床,摔倒等突发情况制定防范预案,及时履行救助义务,否则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老人黄某为重度2级护理,为防止老人在养老院期间发生坠床、坠椅意外,根据民政部《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应检查床单元安全,应提供床栏、座椅加绳托等保护器具,确保安全。本案中,黄某的护理床一侧没安装护栏,致使老人从床上坠落造成伤害,养老院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责任


3、至于养老院主张的免责书中约定在非服务不当情况下,出现各种意外情况,包括老人在院内如生病、亡故,养老院概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内容,属于免除自身责任的格式条款,应认定相应的免责条款无效


4、黄某监护人与养老院约定的是老人在养老院享受特级护理服务,黄某监护人按特级护理交付了相关费用。按照养老院的护理等级及护理工作内容,养老院应为老人提供24小时的专门护理。所以养老院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特级护理工作。很明显,该养老院未按照特护标准给黄某提供相关服务。


5、事发当夜,养老院未依约履行专门看护责任,也未提供证据证实当晚对黄某采取了保护措施。虽然黄某自己坠床,但也与被告养老院监管护理不到位存在关联,故被告养老院对此应承担责任。法院判决被告养老院存在一定过错,应对黄某的死亡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承担总损失的60%!


养老院不服上诉。市中级法院最终认定一审查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养老院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分析


养老机构不仅要为老年人提供一个硬件设施符合标准要求的生活环境,也要为老年人提供与其身体状况相匹配照护服务作为养老机构就应做到“说到做到”,按服务标准与要求服务好老人,这是养老机构必须坚持的原则,提高老年人及相关第三方的满意度,才能更好地防范风险


本案例中养老机构应吸取教训:一是必须根据不同等级服务规范和对象的身体状况,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二是加强培训,规范操作。本案中养老院如能按规定要求,及时将护理床的护栏装上,本次老人伤害事件是完全能避免的。


👉 《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对应资料


如果今天的文章对你有启发,希望你可以右下角点“赞和在看“,给我大大的鼓励吧~


推荐阅读:

➤ 《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对应资料

➤ 《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应资料

➤  民政部发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九防”官方宣传画,可上墙


作者简介


养老律师:从事法律事务五年,关注养老领域风险纠纷案件。


▲本文经原创作者 养老律师 授权首发于微信公众号 养老运营消消乐,题图:摄图网。欢迎转载分享!欢迎投稿!



欢迎关注视频号:养老解忧杂货铺猜您喜欢往期精选▼

1. 《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对应资料

2. 《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对应资料

3.  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创建-对应资料全套文件

4、街道级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与运营-对应资料

5. 《养老机构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对应资料

6. 2024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对应培训资料

7. 【国家级全国证书】老年人能力评估师 招生报考

8. 【国家级全国证书】职业化养老院院长 招生报考


养老院星级评定对应资料

养老标准化体系对应资料

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对应资料

养老服务安全规范对应资料

养老护理视频、课件、系统



你的每个赞和在看,我都喜欢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养老运营消消乐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